"government-funded"是一个复合形容词,由"government"(政府)和"funded"(fund的过去分词,意为“资助的、提供资金的”)组合而成,字面意思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的”,通常翻译为“政府资助的”“政府出资的”。
作为形容词,它主要用于修饰名词(作定语),或作表语(说明主语的属性)。其核心逻辑是:被修饰的事物/主体的资金来源是政府。
这是最常见的用法,用来限定“某事物的资金来源是政府”。
常见搭配的名词:projects(项目)、programs(计划/项目)、research(研究)、schools(学校)、hospitals(医院)、organizations(组织)、initiatives(倡议)、services(服务)等。
例句:The city launched a government-funded project to improve public transport.
该市启动了一个政府资助的项目来改善公共交通。
She works in a government-funded research lab focused on renewable energy.
她在一个政府资助的研究实验室工作,研究方向是可再生能源。
Many low-income families rely on government-funded healthcare services.
许多低收入家庭依赖政府资助的医疗服务。
此时强调“某事物的资金来源是政府”这一状态,结构为“主语 + be + government-funded”。
例句:The new library is government-funded and will open next year.
这座新图书馆是政府资助的,将于明年开放。
Most public schools in this country are government-funded.
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公立学校都是政府资助的。
同义词:state-funded(国家资助的,更强调“国家”层面);publicly-funded(公共资助的,范围更广,可能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
反义词:privately-funded(私人资助的);self-funded(自筹资金的)。
注意:复合形容词作定语时通常用连字符(-)连接,作表语时连字符可省略(但也常见保留的情况,如"The project is government-funded.")。
"government-funded"是描述资金来源的高频短语,核心是“政府出钱支持”,用法上主要修饰名词或作表语,常见于政策、教育、科研、公共服务等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