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权”常见的英文表达是 “habeas corpus” ,它是一个法律术语,原意是“你拥有身体”(You have the body),在法律语境中指的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权利,即被拘禁者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审查其拘禁的合法性,若拘禁不合法则应予以释放。
此外,也可根据具体语境,较为宽泛地表达为 “the right to personal liberty/freedom from unlawful detention” (免受非法拘禁、享有个人自由的权利 ) ,不过 “habeas corpus” 是更为专业和准确的法律术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