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公使”常见的英文表达是 “minister plenipotentiary” 。
在传统外交称谓体系中,“minister plenipotentiary”指被授予全权的公使,级别低于大使(ambassador) ,高于代办(chargé d'affaires)。不过随着时代发展,外交称谓和体系有一定演变,但在涉及历史、外交礼仪等语境下,该表述仍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