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人或事”可以用以下几种英语表达:
1、 annoying people or things
这是最直接、最常用的表达方式,其中“annoying”意为“令人厌烦的”,“people”指“人”,“things”指“事”。
2、 irksome individuals or matters
“irksome”同样表示“令人厌烦的”,与“annoying”意思相近;“individuals”指“个体,人”,“matters”指“事情,问题”。
3、 obnoxious people or situations
“obnoxious”意为“极讨厌的,可憎的”,语气稍强;“situations”指“情况,局面”,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令人讨厌的情况或事态”。
4、 hated people or things
“hated”是“hate”的过去分词形式,用作形容词时表示“被憎恨的,令人讨厌的”,但这种表达带有更强烈的情感色彩,可能不完全等同于“讨厌”的温和含义。不过,在口语中,它也可以被用来表达对某人或某事的强烈不满。
5、 disliked persons or affairs
“disliked”意为“不喜欢的”,“persons”指“人”,“affairs”指“事务,事情”。这种表达较为正式,可能不太常用在口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