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在英语中通常翻译为 “offeror” 。
在合同法等相关领域语境中,“offeror”指提出要约(offer)的一方,即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并首先向对方发出包含合同主要条款提议的人。与之相对,“受要约人”则是“offeree” 。例如:The offeror shall be bound by the offer once it is made.(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即应受其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