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使无效的”常见的英文表达是 “voidable” 。
“voidable”是一个形容词,用于描述某种法律行为、合同等原本是有效的,但由于存在某些特定情况(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相关方有权使其失去效力,即可以宣布无效。例如:A voidable contract is one that may be avoided or confirmed by one of the parties.(可撤销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布无效或予以确认的合同。 )
此外,“nullifiable” 也有“可使无效的”意思,不过相对“voidable”来说使用频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