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可能性”可以翻译为 "demonstrability of possibility" 或 "arguability of possibility"。
Demonstrability of possibility 强调通过逻辑或证据来展示某种可能性的存在,更侧重于“可论证性”这一动作结果,即某可能性能够被论证。
Arguability of possibility 则侧重于“可论证性”这一性质或能力,即某可能性具备被论证的潜力。
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具体语境选择更合适的表达。若需更简洁的表述,也可直接说 "arguing the possibility"(论证该可能性) ,但这种表述更侧重于论证这一行为本身,而非可能性的可论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