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省略的”可以用英语表达为 “omissible” 或 “dispensable”。
omissible:更侧重于表示“可以省略的;可删去的”,常用于语法、文本或程序等领域,强调某部分内容在不影响整体意义或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被去掉。例如:In this sentence, the adverbial clause is omissible.(在这个句子中,状语从句是可以省略的。)
dispensable:含义更广泛,表示“不必要的;可省略的;可处置的”,常用于描述某物、某人或某部分在整体中并非不可或缺,去掉后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例如:This extra decoration is dispensable.(这个多余的装饰是可省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