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地”可以用英语表达为 “notoriously” (较少见且偏文学化,更常用其形容词形式“notorious”的衍生表达)或更常见的 “infamously” 。
“notoriously” 源于“notorious”(臭名昭著的,不名誉的,但此词本身在现代英语中并不常见,更常见的是其同义词“notorious”的替代形式“notorious”不常用,实际常用“notorious”的近义词如“infamous”派生的“infamously”),该词在日常使用中较少见,多出现在文学性或较为正式的语境中,用来强调某人或某事因恶劣行为或名声极坏而广为人知。不过严格来说,“notoriously”并非现代英语词典中广泛收录的标准词汇,但在一些语境下可被理解。
“infamously” 是更为常用和标准的表达,直接源自“infamous”(臭名昭著的,声名狼藉的),“-ly”后缀将其转化为副词形式,表示“以臭名昭著的方式”或“声名狼藉地”。
例句:The dictator ruled infamously, with widespread human rights abuses.(这位独裁者以臭名昭著的方式统治,存在广泛的人权侵犯行为。)
The company was infamously involved in a major environmental scandal.(这家公司曾臭名昭著地卷入一起重大环境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