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常见的英文表达是 “legal representative” 或 “agent ad litem”,在不同语境下也可使用 “attorney-in-fact”(侧重于经授权的代理人) 或 “advocate”(侧重于在法庭上代表客户进行辩护的律师,但也可广义指代诉讼代理人)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含义:指在法律程序中代表他人行事的人,涵盖了多种在法律事务中代表当事人的角色,在民事诉讼等场景中常用来表示“诉讼代理人”。
例句: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shall act on behalf of the party in the litigation proceedings.(诉讼代理人在诉讼程序中应代表当事人行事。)
含义:这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法律术语,专门指在特定法律案件中,被指定代表无法亲自处理事务的一方(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参与诉讼的人,即“诉讼代理人”。
例句:The court appointed an agent ad litem to represent the interests of the minor in the lawsuit.(法院指定了一名诉讼代理人来代表未成年人在诉讼中的利益。)
含义:侧重于强调经过授权而代表他人处理事务的代理人,在法律事务中,尤其是涉及授权委托的诉讼情境下,可表示“诉讼代理人”。不过它更强调是基于授权委托关系,不一定局限于诉讼场景,但在诉讼代理语境中也可使用。
例句:The principal granted a power of attorney to his attorney-in-fact, enabling him to handle the lawsuit.(委托人授予其诉讼代理人一份授权委托书,使其能够处理该诉讼。)
含义:主要指在法庭上代表客户进行辩护的律师,但也可广义地理解为在法律事务中代表他人的人,即“诉讼代理人”。在英国等一些英美法系国家使用较为普遍。
例句:The advocate presented a strong case for his client in court.(这位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为他的当事人提出了有力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