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权”的英语表达是 “universal suffrage” 或 “the right to universal suffrage”。其中:
universal 意为“普遍的;全体的;通用的”。
suffrage 意为“选举权;投票权”。
“universal suffrage” 是一个常用的政治术语,指所有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不论其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这一概念强调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