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常见的英文表达有 “ex”、“former partner” 或 “ex-partner”,具体使用可根据语境和表达习惯选择:
1、 “ex”:
这是最简洁、最常用的表达方式,通常指前配偶或前恋爱对象。
例句:I saw my ex at the party last night.(我昨晚在聚会上见到了我的前任。)
2、 “former partner” 或 “ex-partner”:
这两个表达更为正式,适用于商务场合或需要明确表达关系的情境。
“former”意为“以前的”,“partner”意为“伙伴、伴侣”,组合起来即指“以前的伴侣”。
例句:My former partner and I still maintain a good friendship.(我和我的前任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友谊。)
此外,根据具体语境,“前任”还可以有其他表达方式,如:
“ex-boyfriend/ex-girlfriend”:特指前男友或前女友。
“ex-husband/ex-wife”:特指前夫或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