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采纳的”常见的英文表达是 admissible 。它主要用于法律、学术等语境,指(证据、论点等)可以被接受、可采纳的 。例如:This evidence is admissible in court.(这条证据在法庭上是可以采纳的。 )
此外,acceptable 也有类似含义,侧重于表示“可接受的;令人满意的” ,虽不如“admissible”在专业语境中那么精准对应“可采纳的(证据等)”,但在一些日常或不太严格的语境里也能使用。例如:Your proposal is acceptable to us.(你的提议对我们来说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