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警告”的英语表达是 "Miranda Warning" 或 "Miranda Rights"。
“米兰达警告”源于美国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的司法判例,指的是警方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审讯前,必须明确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所说的话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以及有权获得律师协助等权利。这一规则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宪法权利,防止警方在审讯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