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thright”是一个名词,基本含义为“与生俱来的权利;天赋权利;出生权”,在句中可作主语、宾语等,常与“have”“deny”“assert”等动词搭配使用。
与生俱来的权利:指一个人因为出生而自然拥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基于人的身份、地位或家族传承等因素。例如,在一些国家,公民享有言论自由、选举权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可视为与生俱来的,是公民的“birthright”。
天赋权利:强调是上天赋予的、天然就有的权利,不受人为因素影响。比如,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可以看作是一种“birthright”。
出生权:在更具体的语境中,可指因出生而获得的某种特定权利或地位,如家族财产的继承权、贵族头衔的继承等。
作主语:在句子中充当主语,表示所谈论的核心事物。例如:
“The birthright of freedom is something we should never take for granted.”(自由的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我们永远都不应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这里“birthright”作为句子的主语,强调自由权利的重要性。
作宾语:通常跟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对象。例如:
“Every child has the birthright to education.”(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天赋权利。)“has”是动词,“birthright”作其宾语,说明孩子拥有的权利内容。
“They denied him his birthright.”(他们剥夺了他与生俱来的权利。)“denied”是动词,“birthright”作宾语,表示被剥夺的对象。
常见搭配:
“have a birthright (to do sth.)”:表示拥有(做某事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例如:“She has a birthright to live in this beautiful place.”(她有权利住在这个美丽的地方,这是她与生俱来的权利。)
“deny sb. one's birthright”:剥夺某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例如:“The new law would deny the poor their birthright to basic healthcare.”(新法律将剥夺穷人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与生俱来的权利。)
“assert one's birthright”:主张、维护自己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例如:“He decided to assert his birthright and fight for what he believed was rightfully his.”(他决定维护自己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为自己认为理应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