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mis”是一个名词,主要指一种传统的乡村集市或露天游乐会,通常伴有娱乐活动、摊位售卖以及音乐表演等。其用法较为单一,在句子中一般作主语或宾语,描述相关集会活动场景。
“kermis”源于荷兰语,原本在荷兰及周边地区指代一种定期举办的乡村集市或露天游乐会。这种活动往往结合了娱乐、商业交易和社会聚会等多种元素。在现代英语中,该词保留了这一基本含义,用来描述具有类似特征的传统集会活动,通常是在户外举行,有各种游乐设施、小吃摊、手工艺品售卖摊以及音乐、舞蹈等表演活动,人们可以在这里尽情享受欢乐时光,进行社交互动。
作主语:在句子中,“kermis”可以充当主语,描述这种集会活动本身。例如:
The kermis in this town is famous for its delicious local snacks.(这个镇上的集市以其美味的当地小吃而闻名。)在这个句子中,“The kermis”作为主语,强调了集市这个主体,并说明了该集市以小吃闻名这一特征。
The kermis attracted a large number of visitors from nearby villages.(这个露天游乐会吸引了附近村庄的大量游客。)这里“The kermis”作为句子主语,阐述了游乐会吸引游客这一事件。
作宾语:“kermis”也能作为句子的宾语,接受动作的影响。例如:
We are going to the kermis this weekend.(我们这个周末要去集市。)在这个句子中,“the kermis”是“going to”这个动作的承受对象,即宾语,表明了“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集市。
They enjoyed the music and games at the kermis.(他们在集市上享受了音乐和游戏。)这里“the kermis”作为“at”的宾语,指出了享受音乐和游戏的地点是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