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atable”是一个形容词,意为“可争论的;有争议的;未确定的”。它常用于描述某个观点、问题、事实等存在不同看法,无法简单定论的情况。在句中可作表语、定语等,常见搭配有“be debatable”等。
“debatable”的核心含义与“争论”“争议”相关。当说某事是“debatable”时,意味着这件事没有绝对的对错或明确的结论,不同的人可能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得出不同的看法。例如,对于“是否应该在学校强制推行统一校服”这个问题,就是“debatable”的,因为有人认为统一校服有助于减少学生之间的攀比,营造平等的学习氛围;而另一些人则觉得这会限制学生的个性表达。
作表语
当“debatable”在句中作表语时,通常用来描述主语的性质或状态,结构为“主语 + be + debatable”。
例如:Whether the new policy will bring more benefits than drawbacks is debatable.(新政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有争议的。)在这个句子中,“is debatable”说明了“Whether the new policy will bring more benefits than drawbacks”(新政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件事存在争议,是可争论的。
作定语
“debatable”作定语时,用来修饰名词,表示该名词所代表的事物具有可争论、有争议的特点。
例如:There are some debatable issues in the proposed plan.(在拟定的计划中有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这里“debatable”修饰“issues”(问题),表明这些问题是存在争议的。
“be debatable”是最常见的搭配,用于引出需要讨论、存在不同观点的事物。例如:It is debatable whether technology has made our lives easier or more complicated.(技术是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轻松还是更复杂,这是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