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dum”意思是“全民公决;公民投票”,是政治领域常用的术语。其用法较为单一,主要在句子中作主语、宾语等成分,用于描述针对特定政治议题开展的直接全民投票活动。
“referendum”是一个名词,指由全体公民对某一重要政治或法律问题直接进行投票表决的活动。这种投票通常是为了决定某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法律变更、宪法修订等关键事项,是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一种方式。例如,在一些国家关于是否加入某个国际组织、是否修改宪法中某些关键条款等重大问题上,就可能会举行全民公决。
作主语:在句子中,“referendum”可以充当主语,表示全民公决这一行为或事件。
示例:The referendum was a significant moment in the country's history.(这次全民公决是该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在这个句子中,“The referendum”作为主语,描述了全民公决这一事件在该国历史中的地位。
作宾语:它也可以作句子的宾语,接受动词的动作。
示例:The government decided to hold a referendum on the new tax policy.(政府决定就新的税收政策举行全民公决。)这里“a referendum”是“hold”(举行)这个动作的承受者,即宾语,表明政府要开展的具体活动是全民公决。
在固定搭配中:有一些常见的与“referendum”搭配的短语和表达,如“call for a referendum”(呼吁举行全民公决) 、“win a referendum”(在全民公决中获胜)等。
示例:The opposition party called for a referendum on the controversial immigration law.(反对党呼吁就饱受争议的移民法举行全民公决。)“called for a referendum”这一短语清晰地表达了反对党提出的具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