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streperous”是一个形容词,意为“喧闹的;难以控制的;桀骜不驯的”。它通常用来描述人、行为或声音等表现出极度的喧闹、不守规矩或难以驾驭的特性。在用法上,“obstreperous”常作为定语,修饰名词,也可作为表语,描述主语的状态或性质。
“obstreperous”一词源自拉丁语,原意指“大声呼喊的”或“喧闹的”。在现代英语中,它保留了这一原始含义,并进一步扩展为描述人或事物表现出难以控制、喧闹不羁的特性。这种特性可能体现在行为上,如某人经常大声喧哗、不守规矩;也可能体现在声音上,如某种声音嘈杂刺耳、难以忍受。
1、 作为定语:
“obstreperous”作为定语时,通常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前,用来描述该名词的特性或状态。
例如:“The obstreperous crowd made it difficult for the police to maintain order.”(喧闹的人群使警察难以维持秩序。)在这个句子中,“obstreperous”作为定语,修饰了“crowd”(人群),表达了人群喧闹、难以控制的特性。
2、 作为表语:
“obstreperous”作为表语时,通常放在系动词之后,用来描述主语的状态或性质。
例如:“He became obstreperous after drinking too much.”(他喝多了酒后变得喧闹不羁。)在这个句子中,“obstreperous”作为表语,描述了“he”(他)在喝醉酒后的状态。
“obstreperous”是一个较为正式或文学化的词汇,在日常口语中可能不常用。但在描述某些特定场景或人物时,使用它可以增加表达的生动性和准确性。
在使用“obstreperous”时,要注意其语境和搭配。它通常用来描述负面或不受欢迎的特性,如喧闹、不守规矩等。因此,在描述积极或正面的特性时,应避免使用该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