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easible”是一个形容词,意思是“可废止的;可撤销的;可解除的”,通常用于法律、逻辑、哲学等领域,描述某种权利、主张、规则等可能因特定条件或新情况的出现而被取消或无效化。其用法主要是在句子中作定语,修饰名词,也可用于一些特定的法律或学术表达中。
“defeasible”源于拉丁语“defeasibilis”,其中“de -”有“离开、取消”之意,“feasible”意为“可行的、可做的”,组合起来“defeasible”就表示原本可行或有效的事物,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变得不可行或无效。在法律语境中,它常用来描述那些并非绝对、永久有效,而是可能被后续情况或行为所改变的权利或主张。例如,一份合同可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被解除或无效化,此时就可以说这份合同的权利是“defeasible”(可废止的)。
作定语修饰名词:这是“defeasible”最常见的用法。它可以修饰各种表示权利、主张、规则、利益等的名词。
法律领域:在描述财产权利、合同权利等方面经常会用到。例如,“a defeasible title”(可废止的所有权),意味着这种所有权并非绝对稳固,可能因某些原因而被剥夺;“defeasible fee”(可废止的保有地产权)同样表示这种地产权存在被取消的可能性。
逻辑和哲学领域:用于描述逻辑命题或哲学主张的可撤销性。比如,“a defeasible argument”(可废止的论证),表示这个论证的结论并非绝对确定,可能会因为新的信息或前提的出现而被推翻。
用于特定法律或学术表达:在一些专业的法律条文、学术研究中,“defeasible”有其特定的搭配和用法。例如,在讨论法律规则的效力时,可能会说“defeasible rules”(可废止的规则),强调这些规则不是绝对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废除。
In legal terms, a defeasible estate is one that can be terminated or voided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从法律术语上讲,可废止的地产权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终止或撤销的地产权。)
The scientist presented a defeasible hypothesis, acknowledging that new evidence could potentially overturn it.(这位科学家提出了一个可废止的假设,他承认新的证据可能会推翻它。)
The company's right to use the trademark is defeasible if it fails to meet the renewal requirements.(如果该公司未能满足续期要求,其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将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