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norance”是名词,意思是“无知;愚昧;不了解”,常用来描述对某事物缺乏知识、信息或理解的状态。其用法较为灵活,在句中可作主语、宾语等,常与介词“of”搭配使用,后面接所不了解的事物。
“ignorance”主要指由于缺乏知识、信息或经验而导致的无知状态。这种无知可能是对特定事实、概念、技能或情况的不了解。例如,一个人可能因为从未学习过某门学科而对其基本原理处于“ignorance”状态;或者一个人可能因为从未去过某个地方,而对该地的风俗习惯一无所知,处于“ignorance”之中。
作主语:
“Ignorance of the law is no excuse.”(不知法不能成为借口。)在这个句子中,“ignorance”作主语,表示“不知法”这一行为或状态,强调这种无知不能作为开脱责任的理由。
作宾语:
“His ignorance in this field is obvious.”(他在这个领域的无知很明显。)这里“ignorance”作“is”的表语,从句子结构上看也可理解为宾语(在某些语法分析中,表语可看作一种特殊的宾语形式),表明“他”在特定领域缺乏知识。
与介词“of”搭配:
“Their ignorance of the new policy led to many mistakes.”(他们对新政策的不了解导致了许多错误。)“ignorance of the new policy”表示“对新政策的不了解”,“of”后面接所不了解的具体内容,即“the new policy”。这种搭配在英语中非常常见,用于明确指出无知所涉及的对象。
“Her ignorance of basic computer skills made it difficult for her to find a job.”(她对基本计算机技能的无知使她很难找到工作。)同样,“ignorance of basic computer skills”说明“她”缺乏的知识领域是“basic computer skil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