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ter”主要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名词时,意为“宪章;章程;特许状;包机(或船)协议”;动词时,意为“包租(飞机、船等);特许设立; charter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形式(若按常规动词变体理解)”。其用法多样,可根据不同语境作为可数名词或不可数名词使用,动词用法则有直接接宾语等常见结构。
宪章;章程
“charter”作为名词,常用来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组织、团体或国家的权利、义务和基本原则。例如,在政治领域,“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明确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组织机构以及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在商业组织中,公司章程(company charter)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责等关键信息。
特许状
历史上,国王或政府会颁发特许状给个人或团体,赋予他们特定的权利或特权。例如,中世纪时期,一些城市通过获得特许状(charter)获得了自治权,可以自行管理城市事务、征收税收等。
包机(或船)协议
当人们需要包租一架飞机或一艘船时,所签订的协议就可以称为“charter”。比如,一家旅游公司为了组织一次海外旅行,可能会与航空公司签订包机协议(aircraft charter),以确保有足够的运力将游客运送到目的地。此时,“charter”作为可数名词,表示具体的包机合同。在航运领域,也有类似的“ship charter(包船协议)”说法。
包租(飞机、船等)
“charter”作为动词,常见的用法是“charter sth.(包租某物)”,后面直接接宾语,如“charter a plane(包租一架飞机)”“charter a yacht(包租一艘游艇)”。例如,一家企业为了组织员工团建活动,决定包租一艘游艇出海游玩,就可以说“The company decided to charter a yacht for the staff team - building trip.”(公司决定为员工团建活动包租一艘游艇。)
特许设立
政府或相关机构可以特许设立某个组织或机构,这时“charter”也有“特许设立”的意思。例如,“The government chartered a new university in the region.(政府特许在该地区设立了一所新大学。)”
过去式和过去分词
“charter”作为规则动词,其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形式都是“chartered”。例如,“He had chartered a helicopter to get to the remote area quickly.(他包租了一架直升机,以便快速到达那个偏远地区。)”这里“had chartered”是过去完成时,表示在过去某个时间之前已经完成的包租直升机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