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dvertence”是名词,意为“疏忽;不注意;无心之过”,通常用于描述因粗心、未留意而导致的错误或行为。在用法上,它多作主语、宾语,出现在正式或书面语境中,可搭配介词短语描述疏忽的具体方面,或与动词连用说明疏忽导致的结果。
“inadvertence”主要指由于粗心、未留意而导致的疏忽或错误,强调这种行为并非有意为之,而是无心的。它通常用于描述那些因为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思考或未充分了解情况而犯下的错误。
词性:名词
句法功能:
作主语:例如,“Inadvertence led to the accident.”(疏忽导致了这次事故。)
作宾语:例如,“He apologized for his inadvertence.”(他为他的疏忽道歉。)
搭配:
与介词短语搭配:可以描述疏忽的具体方面,如“inadvertence in details”(在细节上的疏忽)。
与动词连用:说明疏忽导致的结果,如“result from inadvertence”(由疏忽导致)。
语境:
正式场合:“inadvertence”常用于正式或书面的语境中,如法律文件、商务报告或学术文章。
非正式场合:在非正式场合中,人们可能更倾向于使用“carelessness”或“mistake”等更通俗的词汇来表达类似的意思。
正式场合:
“The court found that the defendant's inadvertence did not constitute negligence.”(法院认为被告的疏忽并不构成过失。)
“Inadvertence in financial reporting can lead to serious consequences.”(财务报告中的疏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非正式场合(虽然不常见,但为了说明用法,可以构造例句):
“I apologize for my inadvertence in forgetting your birthday.”(我为忘记你生日的疏忽道歉。)
“His inadvertence caused a lot of trouble for the team.”(他的疏忽给团队带来了很多麻烦。)
与“inadvertent”的区别:
“inadvertent”是形容词,意为“无心的;疏忽的”,用于描述行为或状态。
“inadvertence”是名词,意为“疏忽;不注意”,用于描述疏忽这一行为或状态本身。
避免过度使用:
由于“inadvertence”是一个较为正式的词汇,在日常对话中可能显得过于生硬或书面化。因此,在非正式场合中,应根据语境选择更合适的词汇来表达类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