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noble”是一个形容词,意为“卑鄙的;不光彩的;低贱的”,常用于描述人的行为、品质或身份地位等。其用法主要是在句中作定语修饰名词,或作表语描述主语的特征。
卑鄙的:指人的行为、动机或意图不道德、不正直,带有恶意或自私自利的成分。例如,一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而背叛朋友,这种行为就可以用“ignoble”来形容。
不光彩的:表示某件事情或某个成就缺乏荣誉感,不值得被赞扬或尊重。比如,通过作弊获得比赛胜利,这样的胜利就是“ignoble”的。
低贱的:用于形容人的身份、地位或出身卑微,不受人尊重。不过在现代英语中,这种用法相对较少,更多强调的是行为或品质上的低劣。
作定语:放在名词前面,修饰该名词。例如:
His ignoble actions have brought shame upon his family.(他卑鄙的行为给他的家庭带来了耻辱。)这里“ignoble”修饰“actions”,说明这些行为是卑鄙的。
She achieved an ignoble victory by cheating.(她通过作弊取得了不光彩的胜利。)“ignoble”修饰“victory”,表明胜利的方式是不光彩的。
作表语:放在系动词(如be、feel、look等)之后,描述主语的特征或状态。例如:
His behavior is ignoble.(他的行为很卑鄙。)“ignoble”描述了“behavior”的特征。
That seems an ignoble way to win.(那似乎是一种不光彩的获胜方式。)“ignoble”描述了“way”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