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ct”意为“驱逐;赶出;依法收回(房屋等)”,是一个及物动词,常用于描述强制某人离开居住场所或收回财产的行为。其常见用法包括直接接宾语表示驱逐某人,以及与“from”搭配表示从某处驱逐某人。
“evict”源自拉丁语,由“e-”(表示“出、外”)和“vicere”(意为“征服、驱逐”)组成,字面意思为“征服并赶出”。在现代英语中,它主要指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强制方式,迫使某人离开其居住或占用的房屋、土地等。
1、 直接接宾语
当“evict”直接接宾语时,宾语通常是被驱逐的人或组织。
示例:The landlord evicted the tenant for not paying the rent.(房东因租客未付租金而将其驱逐。)
2、 与“from”搭配
“evict”常与介词“from”搭配使用,表示从某处驱逐某人或某物。
示例:The government evicted the squatters from the abandoned building.(政府将擅自占用废弃建筑的人驱逐出去。)
法律语境:在法律相关语境中,“evict”通常指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屋或土地,并驱逐非法占用者。
日常语境:在日常对话中,“evict”也可用于描述非正式的驱逐行为,如房东因租客行为不当而将其赶出。
搭配短语:常见的搭配短语包括“evict sb. from sth.”(将某人从某处驱逐出去)和“be evicted”(被驱逐)。
及物动词:“evict”是及物动词,后面必须接宾语或与介词“from”搭配使用。
法律意义:在法律语境中,“evict”具有明确的法律程序和后果,通常涉及法庭判决和强制执行。
情感色彩:该词带有一定的负面情感色彩,通常指被迫离开或失去居住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