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cript”主要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作为名词时,它表示“诏令;谕旨;重写的文本;修订稿” ;作为动词时,意为“重写;修订;重新发布(诏令等)”。其用法根据词性不同而有所区别,名词用法较为常见,可作主语、宾语等;动词用法相对较少,遵循一般动词语法规则。
含义
“rescript”作名词时,最早用于指古代君主或政府发布的正式书面命令,即“诏令;谕旨” 。在历史文献或研究古代政治制度的资料中较为常见,例如描述罗马帝国皇帝颁布的各项法令时可能会用到。
也可以表示经过修改、重新撰写的文本,即“重写的文本;修订稿” ,比如在出版、学术写作领域,对原有稿件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新版本就可用此词。
用法示例
作主语:The rescript from the emperor changed the course of history.(皇帝的诏令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作宾语:He presented the rescript to the council.(他把诏令呈递给了议会。)
作定语:a rescript document(一份诏令文件)
含义
“rescript”作动词时,意思是“重写;修订;重新发布(诏令等)” ,强调对原有内容进行修改、重新书写或再次颁布的动作。
用法示例
The king decided to rescript the old law.(国王决定修订旧法律。)
They rescripted the proposal to make it more convincing.(他们重新撰写了提案,以使其更具说服力。)
“rescript”在日常英语中使用频率相对不高,多出现在一些较为正式、专业的语境中,如历史研究、法律文件撰写、学术出版等领域。了解其含义和用法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涉及此类内容的英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