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dient”作为形容词时,主要表示“权宜的;方便的;有利的(但不一定正确或道德)”,强调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临时、便捷手段;作为名词时,意为“权宜之计;应急办法”,指为解决眼前问题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其用法上,形容词常用于修饰名词或作表语,名词则作主语、宾语等。
形容词:
“expedient”作为形容词,核心含义是“权宜的;方便的;有利的(但不一定正确或道德)”。它侧重于描述一种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而采取的临时、便捷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并非最理想、最正确或最道德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被认为是最有效的。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可能会采取一些权宜之计,这些措施就可以用“expedient”来形容。
名词:
当“expedient”作为名词使用时,意思是“权宜之计;应急办法”,指的是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而采取的临时措施,通常不是长久的解决方案。
形容词用法:
修饰名词:在句子中,“expedient”可以修饰名词,表示该事物具有权宜、方便或有利的特性。例如:
“An expedient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was found quickly.”(很快就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权宜之计。)这里“expedient”修饰“solution”,说明这个解决方案是权宜的。
作表语:它也可以放在系动词之后作表语,描述主语的特征。例如:
“This method may seem expedient in the short term, but it could cause long-term problems.”(这种方法在短期内看起来可能很方便,但可能会导致长期的问题。)这里“expedient”作表语,说明“this method”的特征是权宜的。
名词用法:
作主语:“expedient”作为名词时,可以在句子中作主语。例如:
“The expedient was not a long-term fix.”(这个权宜之计并不是一个长期的解决方案。)这里“expedient”作主语,指代前面提到的权宜措施。
作宾语:它也可以作动词的宾语。例如:
“They had to resort to an expedient to save the situation.”(他们不得不采取权宜之计来挽救局面。)这里“expedient”作“resort to”的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