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diction”是名词,主要意思为“司法权;审判权;管辖权;管辖范围;权限”,其用法包括作为可数名词表示具体的司法管辖区域或权限,以及作为不可数名词表示抽象的司法权力或权限,常用于法律、政治等语境。
司法权;审判权:指法院或其他司法机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例如,在国际法中,不同国家的法院对于涉及本国公民或在本国境内发生的案件具有司法权。
管辖权;管辖范围:指一个地区、组织或机构对特定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范围。比如,一个城市的地方政府可能对城市内的交通、教育等事务有管辖权。
权限:强调某人或某机构被赋予的权力范围,在更广泛的语境中,也可指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内行事的能力或权利。
作为可数名词:
表示具体的司法管辖区域或权限。例如,“The court has jurisdiction over cases in this district.(法院对该地区的案件有管辖权。)”这里“jurisdiction”指特定的司法管辖区域。
也可以用于表示不同的法律管辖体系。如“There are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in the world, each with its own set of laws.(世界上有不同的法律管辖体系,每个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
作为不可数名词:
表示抽象的司法权力或权限。例如,“The judge acted within his jurisdiction.(法官在他的权限范围内行事。)”这里强调的是法官所拥有的司法权力这一抽象概念。
在政治语境中,常用来讨论政府或机构的权力范围。如“The new policy is within the government's jurisdiction.(新政策在政府的权限范围内。)”
have jurisdiction over:对……有管辖权。例如,“The federal court has jurisdiction over cases involving federal laws.(联邦法院对涉及联邦法律的案件有管辖权。)”
beyond one's jurisdiction:超出某人的权限。例如,“This matter is beyond my jurisdiction; you should ask the manager.(这件事超出了我的权限,你应该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