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rine”意思是“教义;信条;学说;主义”,通常指正式阐述的、被广泛接受的原则体系,在宗教、政治、军事、哲学等领域常用。其用法包括作可数名词直接使用,常见搭配有“a particular doctrine”(某一特定教义/学说)、“the doctrine of...”(……的教义/学说)等,在句中可作主语、宾语等成分。
教义:在宗教语境中,“doctrine”指宗教组织正式阐述的信仰或教义体系。例如,基督教有许多不同的教派,每个教派都有自己特定的教义,这些教义就是“doctrine”的一种体现,它规定了信徒应该相信什么、如何行事等。
信条;学说:在更广泛的领域,如政治、军事、哲学等,“doctrine”表示一套被广泛接受的原则或理论体系。例如,在政治领域,一些国家会有自己的外交政策学说,即“foreign policy doctrine”,用来指导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和决策。
主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特定的主义或思想体系。比如,“the doctrine of laissez - faire”(自由放任主义),这是一种强调市场自由调节、政府尽量少干预经济的经济思想体系。
词性:“doctrine”是可数名词,复数形式为“doctrines”。
常见搭配
“a particular doctrine”:某一特定教义/学说。例如,“Each religious group has its own particular doctrine.”(每个宗教团体都有自己特定的教义。)
“the doctrine of...”:……的教义/学说。例如,“the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原罪教义),这是基督教中一个重要的教义概念。
在句子中的成分
作主语:例如,“The doctrine was widely debated in academic circles.”(这个学说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作宾语:例如,“We need to study the doctrines of different philosophers.”(我们需要研究不同哲学家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