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z”作为名词时,主要指爵士乐这种音乐风格;作为动词时,表示“使……活跃/有趣”“即兴演奏”等含义。在用法上,名词形式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词搭配,动词形式可接宾语体现具体行为。
含义
“jazz”最常见的意思是“爵士乐”,这是一种起源于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新奥尔良的音乐风格,融合了非洲音乐节奏、欧洲和声以及即兴创作等特点,以其独特的旋律、节奏和演奏方式闻名于世。例如:I love listening to jazz in the evening.(我喜欢在晚上听爵士乐。)
用法
单独使用:在日常交流或描述音乐喜好时,可直接用“jazz”指代爵士乐。例如:Do you like jazz?(你喜欢爵士乐吗?)
与其他词搭配:可以和一些形容词搭配,如“smooth jazz”(舒缓爵士乐),“hot jazz”(热烈的爵士乐)等,用来更具体地描述爵士乐的风格特点。例如:I'm a fan of smooth jazz.(我是舒缓爵士乐的粉丝。)
含义
“jazz”作为动词,有“使……活跃/有趣”的意思,相当于“add excitement or interest to”。例如:Let's jazz up this party with some music.(让我们用音乐让这个派对活跃起来。)
还可以表示“即兴演奏(爵士乐)”,即在没有事先准备的情况下进行演奏。例如:The musicians started to jazz.(乐手们开始即兴演奏爵士乐。)
用法
“使……活跃/有趣”:一般结构为“jazz sth. up” ,后面接要使其变得活跃或有趣的事物。例如:We need to jazz up our presentation.(我们需要让我们的演示更有趣。)
“即兴演奏(爵士乐)”:通常直接说“jazz”,后面不接宾语,或者接一些与演奏相关的名词作宾语,如“jazz a tune”(即兴演奏一首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