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rrilla”作为名词时,意思是“游击队员;游击战”,作为形容词时意为“游击战的;游击队的”,在用法上,常用于描述与游击战相关的活动、人员或策略,可作主语、定语等,在句中位置灵活。
含义:当“guerrilla”作为名词时,它主要指的是“游击队员”,即那些在战争中采用游击战术进行战斗的人员。此外,它也可以用来指代“游击战”这种作战方式。
用法示例:
The guerrillas launched a surprise attack on the enemy.(游击队员们对敌人发动了突然袭击。)在这个句子中,“guerrillas”作主语,表示执行攻击动作的主体。
The guerrilla war in that region was fierce.(那个地区的游击战很激烈。)这里“guerrilla”作为形容词的一部分修饰“war”,但本质上“guerrilla war”表达的是一种战争类型,即游击战。
含义:作为形容词,“guerrilla”用来描述与游击战相关的特性或行为。它可以修饰名词,表明该名词与游击战有关。
用法示例:
The guerrilla tactics confused the enemy.(游击战术使敌人困惑。)“guerrilla”修饰“tactics”(战术),说明这种战术属于游击战类型。
They adopted a guerrilla strategy to fight against the larger army.(他们采用游击战略来对抗更庞大的军队。)“guerrilla”修饰“strategy”(战略),表明这是一种游击战略。
位置:“guerrilla”在句中可以作为主语(名词时)、定语(形容词时)等,位置相对灵活,取决于句子结构和表达需要。
搭配:常见的搭配有“guerrilla warfare”(游击战)、“guerrilla fighter”(游击战士)、“guerrilla tactics”(游击战术)等。这些搭配在描述游击战相关的概念时非常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