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ct”是一个名词,意为“法令;敕令;命令”,通常指由权威机构(如政府、君主等)发布的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正式指令。其用法相对正式,多出现在书面语或较为严肃的语境中,在句中可作主语、宾语等。
“edict”着重强调从具有权威性的来源发出的正式命令,这种命令具有一定的强制力,要求人们遵守。它所传达的内容往往是较为重要、涉及公共事务或特定群体行为规范的事项。例如,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而发布的法规就可以用“edict”来表示;古代君主下达的涉及国家治理、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正式指令也可称为“edict”。
作主语:
“The edict caused widespread controversy among the people.”(这条法令在民众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在这个句子中,“edict”作为主语,是整个句子描述动作“caused”(引起)的执行者,表明是这条法令引发了后续的争议情况。
作宾语:
“The king issued a new edict to regulate the trade.”(国王颁布了一条新的法令来规范贸易。)这里“edict”作动词“issued”(颁布)的宾语,接受了“issued”这个动作,说明国王颁布的具体对象是一条法令。
issue an edict:意为“颁布法令;发布敕令” 。例如,“The government issued an edict to ban the use of plastic bags in the city.”(政府颁布了一条法令,禁止在该市使用塑料袋。)
comply with an edict:表示“遵守法令;服从敕令”。例如,“All citizens must comply with the new edict.”(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新的法令。)
law:“law”含义更为广泛,指由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体系,是一套系统的规则和原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整个社会或特定领域。而“edict”更侧重于由特定权威(如君主、政府高层等)发布的单个命令或指令,不一定具有像“law”那样完整的法律体系架构。例如,“Traffic laws are enforced strictly in this city.”(这个城市严格执行交通法规。)这里用“laws”强调交通规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The emperor issued an edict to build a new palace.”(皇帝颁布了一道敕令,要建造一座新的宫殿。)这里用“edict”突出皇帝下达的单个建造宫殿的命令。
order:“order”通常指上级对下级发出的具体指令,强调命令的直接性和执行性,使用场景更为广泛,不局限于正式的法律或官方层面。“edict”则更具正式性和权威性,往往与官方、权威机构发布的正式文件相关。例如,“The officer gave an order to the soldiers to advance.”(军官向士兵们下达了前进的命令。)这里用“order”表示军官对士兵的具体指令;“The council passed an edict to improve the public transportation system.”(议会通过了一项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法令。)这里用“edict”体现议会作为官方机构发布的正式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