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grancy”主要指“流浪;漂泊;无固定职业或住所的生活状态”,在法律领域还可表示“流浪罪;游荡罪”。其常见用法包括作名词在句中作主语、宾语,以及用于一些固定搭配和法律相关表达中。
基本含义:“vagrancy”源自“vagrant”(意为“流浪者;漂泊者;无固定职业或住所的人”),作为名词,它主要表示一种生活状态,即没有固定住所、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也可指没有稳定职业、靠打零工或乞讨为生的情况。例如:The vagrancy of his early years shaped his character.(他早年漂泊不定的生活塑造了他的性格。)
法律含义:在法律语境中,“vagrancy”可以指“流浪罪;游荡罪”,这是一种针对那些没有合法职业、四处游荡、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潜在威胁的人所设定的罪名。不过,随着社会观念和法律制度的演变,很多国家已经废除或修改了这种基于模糊定义的罪名。例如:In some countries, vagrancy was once a punishable offense.(在一些国家,流浪罪曾经是一种可处罚的罪行。)
作名词在句中作主语:
“Vagrancy was a common sight in the post - war era.”(战后时期,流浪现象随处可见。)这里“vagrancy”作为主语,描述了战后时期存在的一种现象。
作名词在句中作宾语:
“The government took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f vagrancy.”(政府采取措施来解决流浪问题。)“vagrancy”在此处作“deal with”的宾语,明确了要处理的对象。
用于固定搭配:
“a life of vagrancy”(漂泊不定的生活) ,例如:He led a life of vagrancy after losing his job.(失业后,他过上了漂泊不定的生活。)
用于法律相关表达:
“vagrancy laws”(流浪法) ,例如:Many vagrancy laws were criticized for being too vague.(许多流浪法因过于模糊而受到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