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ous”是一个较为生僻的英语单词,意思是“爱管闲事的;多管闲事的;自命不凡地发号施令的”,通常带有贬义色彩。其用法主要是在句子中作定语修饰名词,也可用于be动词后作表语描述主语特征。
“officious”一词源自拉丁语“officiosus”,原意与“尽职的、有礼貌的”相关,但在现代英语中,它已演变成一个贬义词,主要用来形容那些过分热衷于插手他人事务、喜欢指手画脚、自以为有权对他人行为进行干预或指挥的人。例如,在描述一个同事总是对其他人的工作指指点点,尽管这些工作并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时,就可以用“officious”来形容他。
作定语:用于修饰名词,描述该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特征。例如:
The officious neighbor always tried to tell us how to raise our children.(那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总是试图告诉我们如何抚养孩子。)在这里,“officious”修饰“neighbor”,表明这个邻居有爱管闲事的特点。
We met an officious official at the government office.(我们在政府办公室遇到了一位自命不凡地发号施令的官员。)“officious”修饰“official”,突出这位官员自以为是、爱干涉他人的形象。
作表语:用于be动词之后,说明主语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He is so officious that no one likes to work with him.(他太爱管闲事了,以至于没人愿意和他一起工作。)此句中,“officious”在be动词“is”之后作表语,描述“he”的性格特点。
The new manager seems rather officious.(这位新经理看起来相当自命不凡,爱发号施令。)“officious”同样在be动词“seems”之后作表语,对“new manager”进行特征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