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trust”是形容词,意为“反托拉斯的;反垄断的”,常用于描述与反对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相关的法律、政策、活动或措施等。在用法上,主要作为定语修饰名词,也可用于名词短语中。
“antitrust”直接来源于“anti -”(反对、对抗)和“trust”(托拉斯,在经济学中指由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与产品生产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的垄断组织),所以“antitrust”整体意思是“反托拉斯的;反垄断的”。托拉斯或垄断行为会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而“antitrust”相关的事物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这种情况。
作为定语修饰名词
“antitrust law”(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法):这是最常见的用法之一。反托拉斯法旨在防止企业形成垄断,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例如,美国有《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重要的反托拉斯法,对规范市场竞争起到了关键作用。
“antitrust policy”(反托拉斯政策;反垄断政策):政府或监管机构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原则,以限制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比如,政府可能会出台反垄断政策来鼓励新企业进入市场,打破现有企业的垄断地位。
“antitrust investigation”(反托拉斯调查;反垄断调查):监管机构对涉嫌违反反托拉斯法的企业或行为进行的调查。例如,某大型科技公司因被指控存在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可能会受到反垄断调查。
用于名词短语中
“antitrust litigation”(反托拉斯诉讼;反垄断诉讼):当企业或个人认为其他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反托拉斯法时,可能会提起反垄断诉讼。例如,一家小型企业可能会对一家大型垄断企业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赔偿因垄断行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