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useous”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令人恶心的;使人作呕的”,用于描述引起恶心感觉的事物;二是“感到恶心的;想呕吐的”,不过这一用法存在争议,在传统用法中不被认可,但在现代英语里逐渐被部分人接受。其常见用法包括作定语和表语,用于修饰名词或说明主语的状态。
令人恶心的;使人作呕的:这是“nauseous”较为传统且被广泛接受的用法,用来描述那些能够引起他人恶心、呕吐感觉的事物。例如,在描述一种散发着刺鼻气味、让人闻了之后就想吐的化学物质时,就可以用“nauseous”。
感到恶心的;想呕吐的:在现代英语中,一些使用者开始用“nauseous”来表达自己本身感到恶心、想要呕吐的状态。不过,这种用法在传统语法学家看来是不正确的,他们认为应该用“nauseated”来表示人自身感到恶心,而“nauseous”仅用于描述引起恶心的事物。但在实际语言使用中,这种用法已经逐渐被部分人接受并使用。
作定语:
当“nauseous”表示“令人恶心的;使人作呕的”时,它常作定语,用来修饰名词,说明该名词具有引起恶心感觉的特性。例如:The nauseous smell of the rotten food filled the room.(腐烂食物散发的令人恶心的气味充满了整个房间。)这里“nauseous”修饰“smell”,表明这种气味让人感到恶心。
当表示“感到恶心的;想呕吐的”(尽管传统语法不认可,但在现代英语中有此用法)时,也可以作定语修饰人,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例如:The nauseous passenger kept looking out of the window.(那位感到恶心的乘客一直望着窗外。)不过更常见的表达人自身感到恶心的是用“nauseated passenger”。
作表语:
表示“令人恶心的;使人作呕的”时,可以作表语,说明主语的性质或特征。例如:This medicine tastes nauseous.(这种药吃起来令人作呕。)这里“nauseous”用来描述“medicine”的味道特点。
表示“感到恶心的;想呕吐的”(现代英语用法)时,同样可以作表语,说明主语的状态。例如:After eating too much junk food, he felt nauseous.(吃了太多垃圾食品后,他感到恶心。)不过按照传统语法,这里用“nauseated”会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