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ess”是名词,意为“女修道院院长”,在描述宗教组织中女性领导者的语境中使用,一般作单数,复数形式为“abbesses”,无常见固定搭配或习语,使用时需注意语境和文化背景。
“abbess”是一个名词,主要用来指代“女修道院院长”。在基督教等宗教体系中,修道院是修行者居住、进行宗教活动和修行的场所,而女修道院则是女性修行者聚集的地方,“abbess”就是负责管理女修道院事务、领导女修道院中修女的女性。
词性:作为名词,“abbess”在句子中通常作主语、宾语等成分。例如:
作主语:The abbess led the nuns in daily prayers.(女修道院院长带领修女们进行每日祈祷。)这里“The abbess”是句子的主语,表示执行“led”(带领)这个动作的主体。
作宾语:The bishop visited the abbess.(主教拜访了女修道院院长。)“the abbess”是“visited”(拜访)这个动作的承受者,作宾语。
单复数形式:“abbess”是单数形式,其复数形式为“abbesses”。不过在日常使用中,“abbess”单数形式更为常见,因为通常提到的是某一个具体的女修道院院长。例如:There were several abbesses who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religious community.(有几位女修道院院长对宗教团体做出了重大贡献。)这里虽然用到了复数形式,但相对较少见。
搭配与习语:目前“abbess”并没有特别常见或固定的搭配短语或习语。但在描述宗教相关场景时,可能会与其他宗教词汇一起使用,如“abbess of a convent”(女修道院的院长) ,这种表述明确了“abbess”所管理的具体场所。
使用语境:由于“abbess”与宗教相关,所以在使用这个词时,语境通常与宗教、修道院生活、宗教历史等有关。例如在历史书籍、宗教研究文献或者描述中世纪宗教生活的文学作品中较为常见。同时,使用时要注意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传统中女修道院院长的职责和地位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