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iness”是名词,意思是“狡猾;诡计多端;机灵”,常用于描述人具有狡猾、善于运用计谋以达到目的的特性。在用法上,它一般作主语、宾语或定语,在句中表达相关含义。
“wiliness”源自形容词“wily”,意为“狡猾的;诡计多端的;机灵的”。当转化为名词“wiliness”后,它保留了“wily”所表达的这种特质,即某人具有狡猾、善于谋划和运用策略来达到自己目的的能力或特点。这种狡猾并非单纯指负面意义上的欺骗,有时也可能包含一种灵活应变、巧妙解决问题的智慧,但更多情况下还是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暗示使用不正当或不道德的手段。
作主语:在句子中充当陈述的对象,表示某种狡猾的行为或特质本身。
例如:“The wiliness of the thief helped him escape from the police.”(小偷的狡猾帮助他逃脱了警察的追捕。)在这个句子中,“wiliness”是句子的主语,描述了小偷狡猾这一特质所起到的作用。
作宾语:通常放在及物动词之后,接受动词的动作,表示动作的对象是这种狡猾的特质或行为。
例如:“He admired her wiliness in dealing with difficult situations.”(他钦佩她在处理困难情况时的狡猾。)这里“wiliness”作“admired”的宾语,说明钦佩的对象是她处理困难情况时所展现出的狡猾能力。
作定语:用来修饰名词,说明该名词具有狡猾的特点。
例如:“a wiliness plan”(一个狡猾的计划),“wiliness”修饰“plan”,表明这个计划带有狡猾、不单纯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