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trusive”意为“引人注目的;突兀的;强加于人的”,多用于描述人、事物或行为过于显眼、强行介入而给人带来不适感。在用法上,它常作定语修饰名词,也可作表语描述主语特征,且常与否定词连用表达“不突兀”之意。
“obtrusive”是一个形容词,基本含义是“引人注目的;突兀的;强加于人的”。它描述的是那些过于显眼、强行进入他人视线或生活,以至于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人、事物或行为。
例如,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里,有人大声地打电话,这种行为就可以被描述为“obtrusive”,因为它打破了图书馆的安静氛围,强行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力。
作定语:修饰名词,描述该名词具有“引人注目、突兀”的特征。
例如:The obtrusive advertisement on the webpage annoyed many users.(网页上那个突兀的广告让很多用户感到厌烦。)在这个句子中,“obtrusive”修饰“advertisement”,说明这个广告过于显眼,打扰了用户。
作表语:用于描述主语的特征或状态。
例如:His constant interruptions made him seem obtrusive.(他不断地打断别人,让他显得很突兀。)这里“obtrusive”作表语,描述“he”的行为特征。
常见搭配:
“not obtrusive”:表示“不突兀的;不引人注目的”。例如:The new decoration in the room is not obtrusive at all.(房间里新的装饰一点也不突兀。)
“obtrusive behavior”:表示“突兀的行为;强行介入的行为”。例如:We should avoid obtrusive behavior in public places.(我们在公共场所应该避免突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