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sense”并非标准英语词汇,正确写法是“common sense”,意为“常识;普通的感觉;普遍的见识”。在用法上,它可作名词,在句中可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用于描述人们普遍知晓或认可的道理、经验等。
“common sense”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经验积累、观察和学习所获得的普遍认可的、合理的判断和行为准则。它不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或研究获得,而是基于大多数人共有的生活体验和认知,是一种基本的、实用的智慧。例如,我们知道下雨要带伞,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这些就是基于“common sense”的行为。
作主语:表示一种抽象的概念或行为准则,在句中可充当句子的主体部分。
例句:Common sense tells us that we should save money for a rainy day.(常识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存钱以备不时之需。)
解析:在这个句子中,“Common sense”是句子的主语,表示一种普遍认可的道理,谓语动词“tells”表明这个道理所发出的动作,“us”是间接宾语,“that we should save money for a rainy day”是宾语从句,作直接宾语。
作宾语:在句中接受动词或介词的动作或支配。
例句:We need to use our common sense to solve this problem.(我们需要运用我们的常识来解决这个问题。)
解析:“use”是动词,“our common sense”是“use”的宾语,表示“运用”的对象,“to solve this problem”是不定式短语,作目的状语,说明“运用常识”的目的。
作定语:修饰名词,说明名词的特征或属性。
例句:This is a common - sense approach to dealing with the situation.(这是一种处理这种情况的常识性方法。)
解析:“common - sense”在这里作定语,修饰名词“approach”,表示“方法”具有“常识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