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是一个名词,意为“(法院的)令状,书面命令”,在法律语境中较为常用,常以固定搭配形式出现,用于描述法院发布的正式书面指令。
“writ”最核心的含义是“(法院的)令状,书面命令”。它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发出,要求收件人执行特定的行为或停止特定的行为。在法律领域,“writ”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收件人通常必须遵守。
固定搭配
“writ of habeas corpus”(人身保护令):这是英语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令状,用于保障个人的人身自由。当一个人被非法拘禁时,其本人或他人可以向法院申请“writ of habeas corpus”,要求法院命令拘禁者将被拘禁者带到法庭,并说明拘禁的理由。如果拘禁者无法提供合法理由,被拘禁者将被释放。例如,在历史上,许多被错误关押的公民通过申请“writ of habeas corpus”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writ of mandamus”(执行令):指法院签发的要求某公共机构或官员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命令。当公共机构或官员拒绝履行应尽的义务时,受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writ of mandamus”,迫使该机构或官员采取行动。比如,一个城市的居民发现市政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他们可以申请“writ of mandamus”,要求市政府履行职责。
“writ of prohibition”(禁止令):是上级法院签发给下级法院,禁止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或采取特定行动的命令。通常用于防止下级法院超越其管辖权或违反法律程序。例如,当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对某个案件没有管辖权时,会签发“writ of prohibition”,禁止下级法院继续审理该案件。
在句子中的使用
“The judge issued a writ to compel the witness to appear in court.”(法官签发了一份令状,迫使证人出庭。)在这个句子中,“issued a writ”表示法官发布了令状,“to compel...”说明了令状的目的,即迫使证人出庭。
“The company applied for a writ of injunction to stop its competitor from using its trade secrets.”(该公司申请了一份禁令,以阻止其竞争对手使用其商业机密。)这里“applied for a writ of injunction”表示申请禁令,“to stop...”说明了申请禁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