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mplice”是名词,意为“共犯;同谋;帮凶”,指参与犯罪活动,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协助主犯犯罪的人。其用法主要包括在句子中作主语、宾语,常与介词搭配,并可用于描述各种犯罪场景中的从犯角色。
“accomplice”是一个名词,它所表达的核心含义是“共犯;同谋;帮凶”。在法律语境和日常描述犯罪相关事件的语境中,这个词专门用来指那些与主犯一起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过程中给予主犯协助的人。例如,在抢劫案件中,除了直接实施抢劫行为的人(主犯),那些帮忙策划、提供工具或者在现场望风的人都可以被称为“accomplice”。
1、 作主语
“The accomplice was arrested along with the main criminal.”(共犯和主犯一起被逮捕了。)在这个句子中,“the accomplice”作为句子的主语,表示执行“被逮捕”这个动作的主体之一。
2、 作宾语
“The police caught the accomplice of the thief.”(警察抓住了小偷的同谋。)这里“the accomplice”作动词“caught”的宾语,说明警察抓住的对象是小偷的同谋。
3、 与介词搭配
“He was an accomplice in the fraud.”(他是这起诈骗案的同谋。)“in the fraud”表示在诈骗案这个范围或事件中,说明此人是诈骗案的同谋。
“She denied any involvement as an accomplice with the drug dealers.”(她否认与毒品贩子有任何作为同谋的牵连。)“with the drug dealers”表明与毒品贩子之间的关系,即否认自己与他们有同谋的关系。
4、 用于描述犯罪场景
在描述各种犯罪场景时,“accomplice”可以清晰地指出参与犯罪但并非主要策划或实施犯罪行为核心部分的人。比如在一场盗窃案中,“The accomplice drove the getaway car while the other two broke into the store.”(同谋开车接应,另外两人闯入商店盗窃。)这里明确说明了同谋在盗窃案中所扮演的具体角色,即负责开车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