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ible”作为形容词,意思是“可听见的”“听得清的”;作为名词时,指美式橄榄球比赛中“改变战术的口头信号”。其用法较为灵活,在句中可作表语、定语或主语,常与be动词、修饰性形容词或冠词等搭配使用。
形容词:当“audible”作为形容词时,核心含义是“可听见的”“听得清的”,强调声音在传播范围内能够被人耳捕捉到,且通常能清晰地分辨出内容。例如,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即使有人小声说话,那声音也是audible(可听见的),只是音量相对较小;而如果说话声音特别大,远远就能听到,同样也是audible,但这里更侧重于声音的清晰可辨。
名词:在美式橄榄球的专业术语中,“audible”是一个名词,指的是在比赛中,进攻方四分卫根据防守方的阵型变化,在开球前瞬间临时改变战术的口头信号。例如,四分卫在看到对方防守有漏洞时,会喊出一个audible,让队友们改变原本的战术安排,以获得更好的进攻机会。
形容词用法
作表语:常与be动词连用,说明主语的状态。例如,“The music was barely audible over the noise of the crowd.”(在人群的嘈杂声中,音乐几乎听不见。)这里“audible”描述了“music”在噪音环境下的可听程度。
作定语:修饰名词,说明名词的特征。例如,“We could hear the audible footsteps of the intruder.”(我们能听到入侵者清晰的脚步声。)“audible”修饰“footsteps”,表明脚步声是能够被听到的。在修饰名词时,前面可以加一些修饰性形容词,如“clearly audible”(非常清晰地可听见)、“faintly audible”(隐隐约约能听见)等,以更精确地描述声音的可听程度。
名词用法:在美式橄榄球的语境中,直接作为主语或宾语使用。例如,“The quarterback called an audible at the line of scrimmage.”(四分卫在争球线处喊出了一个改变战术的信号。)这里“audible”作“called”的宾语。名词前通常需要加冠词“an”,因为“audible”作为名词时是可数名词,且以元音音素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