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llable”是一个形容词,意为“可耕种的;适于耕种的”,常用于描述土地等具备被耕种的条件。其用法相对简单,在句中可作定语修饰名词,也可作表语与系动词连用。
“tillable”由词根“till”(意为“耕种;犁地”)加上后缀“-able”(表示“能够……的;适于……的”)构成,整体意思是“可耕种的;适于耕种的”。它用于描述土地、土壤等具有适合耕种、种植作物的特性。
作定语:修饰名词,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前,说明该名词具有可耕种的属性。
例如:This tillable land can produce a large amount of crops every year.(这块可耕种的土地每年能产出大量的农作物。)在这个句子中,“tillable”修饰名词“land”,表明这块土地具有可耕种的特点。
作表语:与系动词(如be、become等)连用,构成系表结构,用来描述主语的特征或状态。
例如:The soil in this area is tillable, so many farmers choose to settle here.(这个地区的土壤是可耕种的,所以很多农民选择在这里定居。)这里“tillable”作表语,与系动词“is”一起,说明“the soil”(土壤)的状态是可耕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