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liff”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英国或某些英联邦国家中协助治安法官执行职责的司法官员;二是指美国等一些地区中负责执行法庭命令、传唤、传票等,并管理法庭秩序的法庭官员或法警。其用法可根据具体语境,作为可数名词直接使用,或与相关动词搭配表达执行特定职责的动作。
英国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官员:在英国和一些英联邦国家,“bailiff”指的是协助治安法官执行职责的司法官员。他们负责执行法庭的命令,比如强制执行债务偿还、没收财产等任务。例如,当一个人被法庭判决需要偿还债务却拒不履行时,bailiff 可能会前往债务人的住所,按照法律程序查封或扣押其财产,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清偿。
美国等地区的法庭官员或法警:在美国以及其他一些使用英语的国家,“bailiff”通常指的是法庭上的官员或法警。他们的工作包括维持法庭秩序,确保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传唤证人、传票,以及执行法庭的其他命令。比如在法庭开庭期间,bailiff 会站在法官旁边,防止有人扰乱法庭秩序,当需要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时,bailiff 会按照法官的指示将证人带到法庭上。
作为可数名词:“bailiff”是一个可数名词,复数形式是“bailiffs”。在句子中可以直接使用,例如:
The bailiff arrived at the debtor's house to enforce the court order.(法警来到债务人的住所执行法庭命令。)
There were several bailiffs in the courtroom to maintain order.(法庭上有几个法警来维持秩序。)
与动词搭配:可以与一些动词搭配使用,以表达执行特定职责的动作。例如:
The bailiff seized the debtor's assets.(法警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
The bailiff summoned the witness to the court.(法警传唤证人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