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son”是一个英语名词,意为“纵火罪;纵火”。在用法上,它通常用于法律语境,指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或自己财产以造成损害的行为,既可作可数名词,也可作不可数名词,在句子中可作主语、宾语等。
“arson”源自拉丁语“arsionem”,意为“燃烧”。在英语中,它特指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即故意放火,目的是破坏财产、伤害他人或为了其他非法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各国法律都对纵火罪有严格的惩处规定。
词性:名词
可数性:既可以作可数名词,也可以作不可数名词。当作可数名词时,表示具体的纵火事件;当作不可数名词时,表示纵火这一行为或罪行。
句子成分:在句子中,“arson”通常可以作主语、宾语等。例如:
作主语:“Arson is a serious crime.”(纵火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这里“arson”作为主语,表示纵火这一行为或罪行。
作宾语:“He was charged with arson.”(他被指控犯有纵火罪。)这里“arson”作为宾语,是“charged with”(被指控)这个动作的对象。
搭配:常与一些动词、形容词搭配使用,以表达更具体的含义。例如:
commit arson:犯纵火罪。如:“The suspect admitted to committing arson.”(嫌疑人承认犯有纵火罪。)
arson investigation:纵火案调查。如:“The police are conducting an arson investigation.”(警方正在进行纵火案调查。)
malicious arson:恶意纵火。如:“Malicious arson is a serious threat to public safety.”(恶意纵火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