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ropriate”是动词,意为“征用;没收;剥夺”,通常用于描述政府或权威机构合法或非法地夺取私人财产、土地等。其常见用法包括直接接宾语表示征用某物,或以“expropriate sb. of sth.”的结构表示剥夺某人某物。
“expropriate”的基本含义是“征用;没收;剥夺”。它通常用于描述政府、权威机构或其他有权力的实体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从个人或组织手中夺取财产、土地、权利或其他资源。这种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具体取决于实施行为的主体和方式。
1、 直接接宾语
当“expropriate”直接接宾语时,表示征用或没收某物。例如:
The government expropriated the land for a new highway.(政府征用了这块土地用于修建新公路。)
The dictator expropriated all the private businesses.(独裁者没收了所有私人企业。)
2、 “expropriate sb. of sth.”结构
“expropriate”还可以与“of”连用,构成“expropriate sb. of sth.”的结构,表示剥夺某人某物。例如:
The king expropriated the peasants of their land.(国王剥夺了农民的土地。)
The company was accused of expropriating its employees of their pensions.(该公司被指控剥夺了员工的养老金。)
“expropriate”是一个较为正式的词汇,常用于法律、政治或经济领域的语境中。
在使用“expropriate”时,需要明确实施行为的主体(如政府、权威机构等)以及被征用或没收的客体(如财产、土地、权利等)。
“expropriate”的行为可能合法也可能非法,具体取决于实施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