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ch”主要有两个常见意思:一是指“手电筒”;二是指“火炬”。其用法包括作为可数名词在句中作主语、宾语等,以及在一些固定短语中表达特定含义。
含义:当“torch”表示“手电筒”时,它是一个可数名词。在英国英语中较为常用,而在美国英语里,人们更倾向于使用“flashlight”来表示同样的意思。
用法示例
作主语:The torch is very bright.(这个手电筒非常亮。)在这个句子中,“torch”作为主语,描述手电筒具有“亮”这一特性。
作宾语:I need a torch to see in the dark.(我在黑暗中需要一只手电筒。)这里“torch”作动词“need”的宾语,表示需要手电筒这一物品。
固定短语:“carry a torch”有“单恋;暗恋”的意思,不过这个含义与手电筒本身并无直接关联,而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达。例如:He has been carrying a torch for her for years.(他暗恋她多年了。)
含义:作为“火炬”,“torch”同样是可数名词,通常用于象征意义,如奥运会传递的火炬,代表着希望、团结等精神。
用法示例
作主语:The Olympic torch is being passed from city to city.(奥运火炬正在从一个城市传递到另一个城市。)此句中“torch”作主语,描述火炬的传递这一行为。
作宾语:They will light the torch at the opening ceremony.(他们将在开幕式上点燃火炬。)这里“torch”作动词“light”的宾语,表明点燃的对象是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