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urd”是一个形容词,意思是“荒谬的;可笑的;不合理的”。在用法上,它可用于描述人、事物、想法、行为、言论、情况等,在句中可作定语、表语或宾语补足语,且有一些常见的固定搭配。
荒谬的:指某事物与常理、逻辑或现实严重不符,让人觉得难以理解或接受。例如,一个人声称自己能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飞上天空,这种说法就是荒谬的,用英语表达就是“This claim is absurd.”
可笑的:带有一种因不合理或愚蠢而引发笑意的感觉。比如,一个演员在舞台上做出极其夸张且不合时宜的动作,观众可能会觉得这很可笑,也就是“absurd”。
不合理的:强调缺乏合理的依据或解释。例如,一个公司要求员工在一天内完成原本需要一周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这种要求就是不合理的,即“absurd”。
作定语:修饰名词,说明所修饰名词的特征。例如:
“an absurd idea”(一个荒谬的想法),“absurd”修饰名词“idea”,表明这个想法具有荒谬的特性。
“an absurd situation”(一种荒谬的情况),“absurd”修饰“situation”,说明这种情况不合理、可笑。
作表语:跟在系动词后面,说明主语的性质或状态。常见的系动词有“be”“seem”“appear”等。例如:
“Your suggestion seems absurd.”(你的建议似乎很荒谬。)“absurd”作表语,描述主语“suggestion”的状态。
“The whole thing appeared absurd to me.”(整件事对我来说似乎很荒谬。)“absurd”说明“the whole thing”给“我”的感觉。
作宾语补足语:补充说明宾语的特征或状态。例如:
“I found his behavior absurd.”(我发现他的行为很荒谬。)“absurd”是对宾语“his behavior”的补充说明,让读者更清楚地了解“his behavior”的性质。
absurdly:副词形式,意为“荒谬地;可笑地;不合理地”。例如:“He acted absurdly at the party.”(他在聚会上行为荒谬。)
in an absurd way:以一种荒谬的方式。例如:“She spoke in an absurd way, which made everyone laugh.”(她说话的方式很荒谬,让每个人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