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re”作为名词,意思是“(日常的)琐事;杂务;乏味的工作”,常用于描述那些不令人愉快但必须完成的任务。其用法包括在句子中作主语、宾语等,还可与一些介词、形容词搭配使用,以表达不同的语义和情感色彩。
“chore”指的是那些日常需要完成,但通常不令人喜欢、比较单调或繁琐的任务。这些任务可能是家务方面的,比如打扫房间、洗碗、洗衣服等;也可能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一些常规性、重复性的任务。
作主语
例如:Doing the dishes is a daily chore.(洗碗是一项日常杂务。)在这个句子中,“chore”作为主语,表示洗碗这个行为是一项杂务。
作宾语
例如:I hate doing chores.(我讨厌做杂务。)这里“chores”是动词“do”的宾语,强调讨厌的对象是各种杂务。
与介词搭配
“do chores”是一个常用的固定搭配,表示“做家务;做杂务”。例如:My mother asks me to do chores every weekend.(我妈妈要求我每个周末都做家务。)
“share the chores”表示“分担家务;共同做杂务”。例如:In my family, we share the chores.(在我家,我们分担家务。)
与形容词搭配
“tedious chore”(乏味的杂务),“tedious”意思是“乏味的;单调的”,用来修饰“chore”,突出杂务的无聊。例如:Cleaning the bathroom is a tedious chore.(打扫浴室是一项乏味的杂务。)
“necessary chore”(必要的杂务),“necessary”表示“必要的”,说明某些杂务虽然不令人愉快,但却是必须完成的。例如:Paying the bills is a necessary chore.(支付账单是一项必要的杂务。)